为了防止使用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安全责任书。
一、使用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二、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三、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使用人员学习法规,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
四、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双把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
五、使用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的实验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由两人以上操作,要做实验记录并备案。
六、严禁将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
七、剧毒药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由使用单位按环保规定负责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八、领取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只限当天一次性用量,领取人和使用人必须是教师,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剧毒、爆炸试剂申领单”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领取。
九、依据南京工业大学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申请领用剧毒药品或易制毒药品如下:
年 月 日
注:用途栏填写实验题目。
使用责任人(教师) 实验中心负责人(公章)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使用地点:
注:每次申请领用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时请提前将安全责任书交实验中心,以便审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