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横向管理
(1)大型仪器设备帐册的管理
对于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并建立专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帐册,并报资产处备案。
(2)低值易耗仪器设备帐册的管理
专门建立相应的低值易耗仪器设备帐册,由中心负责统一管理有关帐册。
(3)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
在不影响本实验科教学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部分向本院教师借用。仪器设备的借用需由借用教师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由设备负责人、使用人签字,并报中心备案。
(4)仪器设备的分室管理
在中心统一管理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实行仪器设备的分室管理。每个仪器设备由负责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负责其运行及维护,责任到人。
(5)仪器设备的调配
根据实验项目需要,由各个实验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实验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统一调度使用。
第二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纵向管理
(1)仪器设备的申报
仪器设备在申报前,根据本科生理论教学和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的要求,提出相关实验项目,并在对实验项目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对相关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充分的调研,提出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请,报中心及学院批准备案;
(2)仪器设备的申请
根据本科生培养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学院统一规划,按照学校相关设备申购的要求办理仪器设备的申请手续;
(3)仪器设备的采购
在落实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的基础上,由实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实验室人员负责配合资产处设备科联系相关仪器设备的采购;
(4)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采购到货后,由实验室人员配合项目负责人在生产厂家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并根据要求记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5)仪器设备的验收
根据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果,结合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实验室人员负责撰写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由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验收,并记录验收情况。
(6)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仪器设备在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针对每一个仪器设备均需建立相应的使用维护记录。
(7)仪器设备的报废
在仪器设备使用达到相应的使用年限或寿命后,经审核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应根据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报废的相关要求办理仪器设备的报废手续,并统一由资产处处理报废仪器设备。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06年6月18日